国学传统
“集体公益生态葬现场庄重典雅,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莲花公墓负责人表示,“我们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拿出来举办集体公益生态葬,旨在以实际行动响应‘惠民殡葬’,倡导绿色殡葬先进理念,7年来,已有335名逝者通过集体公益生态葬的方式长眠于此。此外,清明节期间,我们还将推出鲜花换鞭炮、免费赠送鲜花、穿越时空给亲人写封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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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的根本问题,就是人的安全意识问题”、“火灾发生在别人家是故事,发生在自己家就成了事故”、“千万杜绝侥幸心理”……讲师用简单直白的语言,让在场的“熟练工”们再次绷紧了“安全弦”。俗话说“熟能生巧”,但也要警惕“熟而生懈”。让“熟练工”再回炉再深造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安全意识长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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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下午,由馆班子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电工组成检查小组,对馆区各殡仪服务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落实情况,火化、冷藏设备运行情况,油罐等危险品储存,电气线路设施安全防护,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食品安全以及重要区域消防安全进行逐一排查;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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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鼓励经营性莲花公墓灯承担社会责任,选择区位好、绿化好的区域开辟树葬、花葬、草坪葬和立体安葬等生态葬墓园。2017年节地生态葬占新葬墓位的40%,2020年达到80%。当好导向和示范,结合实际对已有旧墓位进行绿化、美化改造。同时,根据安葬服务协议及墓位使用周期,积极推进墓穴循环使用,提供更多、更加优质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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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仅限于城乡困难群众。新政策实施后取消了年龄、身份限制,惠民新政扩大至全区范围。”彭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免除的居民基本丧葬费用为860元,其中,遗体接运费500元,基本火化费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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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工作人员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法律进社区等时机到集镇、辖区内乘龙公墓悬挂宣传条幅,对过往村民就文明祭祀知识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提倡“上坟不烧纸,献花表哀思;文明搞祭祀,无火过清明”的祭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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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彭山区户口或彭山身份证的逝者骨灰除自愿选择经营性莲花公墓以外,非天府新区乡镇统一到天寿生态纪念园集中安葬(天府新区范围内乡镇服从天府新区统一安排),全面避免死人和活人争地,为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合适的环境。天寿生态纪念园作为区级公益性公墓,通过成本核算,实行政府指导价,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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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家属表示,生前亲人嘱托丧事小办不麻烦他人,考虑多次后还是选择了莲花公墓,这是家人一致的选择,也是作为子女的孝道。莲花公墓负责人表示,以级少的空间来埋葬逝者,这是对土地的合理化利用,也是对环境的保护。今天我们莲花公墓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提供出来,以实际行动响应民政部门提出的“惠民殡葬”,更以此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绿色殡葬”活动。今天的集体公益生态葬共安葬有66位逝者,采取以不保留骨灰、不单独立碑,地面栽种鲜花的生态环保安葬方式。7年来,已有335名逝者通过集体生态葬的方式长眠莲花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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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民政局一行参观了莲花公墓,对莲花公墓进行了具体了解以及细节咨询,内容包括公墓面积、建设对数、审批程序、绿化面积、管理手段、入葬方式等一系列问题。随后参观了生态墓区,重点了解生态葬的运营和管理模式,对花葬,树葬等安葬方式采取自愿入葬全部免费的模式,以及有效利用园内土地资源,积极开展多样化墓区,推行节地生态葬的方法表示将合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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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对象:愿意对逝者骨灰进行公益生态葬的所有社会民众均可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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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减法”,更显示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薄养厚葬”一度是畸形的社会现象,一些逝者生前得不到应有的陪伴、照料和护理,生命终止之后,一些晚辈却开始大打孝顺牌,有的甚至举债大操大办葬礼,背离了殡葬文化的要义。即使对当下“祭祀减法”心存芥蒂的长辈,也不得不承认,丧事的隆重,不过是“活的人在吃”,与死者毫无关系,与祭奠的主题也有点偏离。而现在,人们的“殡葬观”开始回归常识,回归理性,与其厚葬,不如厚养,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开始关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看淡殡葬的仪式感,看重逝者生前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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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占地1亩,实际节约了土地99亩,那么公益性公墓地从哪里来?如何将公墓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后人放心的理想之地?青神县西龙镇坚持“不占农田、因地制宜、遵循民意、移风易俗”的理念,优先选择荒山或不宜耕种的土地进行建设,或利用原有集体存量用地进行改造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解决了地从哪里来的难题。同时在设计上遵循“随坡就势、生态环保、美观实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在选址上充分考虑交通需求,在建造上充分考虑人文需求,在数量上充分考虑未来需求,推动墓地规划与当地景观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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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无偿或低偿向辖区居民提供,购买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免收骨灰安放维护管理等费用。对墓穴进行编号登记,安葬墓位原则上按顺序依次安放,不得挑选、预订、转让。乡村公益性公墓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经营,要认真执行殡葬行业服务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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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殡葬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部署,民政部办公厅组织开展了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经各省(区、市)民政厅(局)遴选推荐、民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共选出北京市民政局《打造新模式 构筑新机制 全力推进长青园自然葬发展》等36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希望入选优秀案例的试点地区(单位)充分发挥改革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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